|
||||||||||||||||||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我县“工业强县”战略,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关于下发2022年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平组发〔2022〕23号)文件要求,开展县委主体班次“学三新、强履职、促共富”专题培训。经研究,决定11月底赴宁波举办2022年平阳县“工业强县”战略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暂定),共5天; 2.培训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二、培训对象 1.我县市级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对象;工业资源效益奖企业、规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重要骨干; 2.各有关涉工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3.各乡镇、县经开区分管工业领导或经济发展办(局)主任。 三、培训内容 1.培训主题: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2.课程设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专精特新、绿色生产、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产业人才引育、工业设计、产业链协同发展等)等课程以及现场教学(参观标杆企业); 3.培训方式:邀请教授、企业高管授课,采取上课与座谈、现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四、其他事项 本期研修班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和县经信局共同主办,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承办,平阳县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协办。要求全体学员全程参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由单位提出书面请假,学员累计请假或缺勤时间超过总学时的1/7,按退学处理。 1.培训费由县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在县委主体班次培训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标间标准)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单间差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主办方对各地上报学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报县政府审批后,确定参训学员名单; 3.请参加培训人员遵守防疫有关规定佩戴好口罩,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培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不得有14天内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 请各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做好参训人员审核和推荐工作,于11月9日前将填写学员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县经信局产业人才科,联系人:徐方钦。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报名表 3.学员汇总表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平阳县委党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