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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2018〕83号)、《平阳县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实施意见)》(平强县〔2020〕1号)等文件要求,县经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及报县经信局班子讨论通过等程序,遴选出符合要求的智能化改造诊断报告。本年度共下达资金69万元,其中2021年平阳县企业智能化诊断服务机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60万元,2020年未下达资金9万(详见附件)。希有关企业收到资金后,及时按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附件:2021年平阳县智能化诊断服务机构补助资金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平阳县智能化诊断服务机构补助清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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