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000套(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比例达到15%以上。这是怎么理解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温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约为13.1万套(间),其中温州市区、瑞安市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为其他重点发展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