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生育登记流程: 1、登记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常住,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或者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含再婚夫妻)。 2、需提供证明材料清单(省大数据共享平台能查询到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夫妻双方户口簿(户籍证明); ③结婚证; ④一方或双方此前有过婚史的,需提交此前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⑤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已在浙江省申请居住登记证明; ⑥对登记的婚育情况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作书面承诺。 3、申请步骤:扫码下载浙里办 由新生儿母亲下载并登录手机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并实名认证,定位至平阳县。 4、线上入口: 在首页搜索“生育登记”点击“进入办事”再根据步骤一步步操作即可。 5、生育登记业务部门受理后24小时内审核完结(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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