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印发平阳县零就业家庭“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源头控制、动态管理、政府扶持、跟踪服务、确保落实”的要求,全方位开展底数再排查、情况再核实,确保全县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平阳县零就业家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 指本县低收入农户(特困户、低保户、低边户)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除外)、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无一人从事一产(农、林、牧、渔)经营项目或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 指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资性收入的家庭。 二、申报方式 1、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对象,填写《平阳县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申请表》(附件1),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报县人社局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由人社局联合属地乡镇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帮扶工作,并实现动态清零。 2、排查后,未发现符合零就业家庭认定情形的,需填报《平阳县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申报表》(附件2),于11月5日前,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或图片格式,通过浙政钉发送到县人社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黄青青处,联系电话:15867737257。 3、各乡镇需提供零就业家庭入户排查工作照片3-5张、宣传照片1-2张(大屏、字幕、海报、横幅等)。
附件:1.平阳县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申请表 2. 平阳县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申报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平阳县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申请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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