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平七优享办〔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8日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发〔2023〕14号)和《温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温政办发〔2023〕38号)精神,结合平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县乡两级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响具有平阳辨识度的公共服务金名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着力开创公共服务“七优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阳新篇章贡献力量。 表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孕、育、医、养、护”全链条一体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育儿友好社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温馨善育”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县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到2027年,建成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提高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低位。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X”托育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驿站“育供体”服务机制。按照市实施促进医育结合工作方案和托育机构等级评估标准,做好我县托育机构等级评估工作。依托县妇幼保健院建设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加快推进基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建设。到2027年,建成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1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3.全面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着力提升孕产妇和儿童危重症救治技术。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儿童发育监测筛查,将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15名以上,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率达95%以上。 4.积极构建“安心托”数字服务平台。规范托育行业登记备案制度,重视托育人才培养,加强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培训,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高教育品质特色、职业教育融合融汇、终身教育多元共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打响“学在平阳”品牌。(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布局优化,公办园扩容、优质园创建、农村园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全域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打造未来乡村“小而优”学校2.0版本,加快推进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落实“双减”政策,持续深化校内外教育减负提质工作。持续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全面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加快特殊学校建设,提高融合教育质量,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加大对普通高中投入,优化办学条件,加快“县中崛起”。到2027年,全县公办园、优质园、普惠园在园幼儿覆盖率分别达到65%、85%、95%以上;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县域内义务教育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比例不低于90%,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力争达80%以上;培育普通高中特色学科(项目)基地22个、认定12个,支持2所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学术高中。 2.构建职业教育融通融合融汇创新发展格局。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中职与高职院校一体化培养。开展以劳动教育和职业体验为主的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探索建设产教紧密融合新型平台。到2027年,全县建成3个以上“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100场以上;“宠乐产业学院”成为全省特色。 3.完善终身教育全民普惠和资源共享。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优化新一轮“双证制”成人学历教育机构布局,持续推进社区教育品牌建设。到2027年,完成社会人员学历提升2万人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建设市级及以上“终身学习品牌”10个以上。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力打响“平阳工匠”名片,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多渠道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 2.全力打响“平阳工匠”名片。聚焦平阳产业需求,深入实施新时代平阳工匠培育工程,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塑造技能平阳新生态。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实施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到2027年,全县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8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5%;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6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5%。 3.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适时发布分职业分等级工资价位,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和分配机制。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已建会的规上企业覆盖率达100%。 4.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上维权·不再忧薪”云端维权应用,以数字化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推进多元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平阳建设,提升医学创新和临床诊疗能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强化区域医疗高地引领。支持平阳县人民医院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谋划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共享实验平台。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申报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温州“智慧健康云”,实施“健康大脑+未来医院”数字化发展战略。推广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到2027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卫生人才1人,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70万。 2.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精准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提升县域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救治能力和影像、病理、检验三大共享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县级强院、村卫生室新改扩建和智慧健康站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定向培养等工作。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基层就诊率保持在65%以上。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以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2025年达到省级统筹为目标,优化医疗保障体系框架,调整完善大学生医保等配套政策,探索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新模式。加强对“温州益康保”指导,完善惠民保职工版、学生版、普惠版等产品,到2027年,“温州益康保”投保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进医保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集采、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改革联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医疗机构“国谈药品”配备率全省前列。 4.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县急救站点建设,着力缩短各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推广公共场所AED配备。到2027年,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乡村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全县公共场所AED每万人拥有量达2.5台以上。 5.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山区海岛县中医药“百科帮扶”项目。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加强“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到2027年,县中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馆,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6.提升全民健康促进水平。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8万人以上。健全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实施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强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和老年人神经退行性疾病筛查干预。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推进县“一场两馆”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全县“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打造“幸福颐养”品牌,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城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制定出台平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指导目录,重点保障失能失智、经济困难、孤寡独居和山区海岛等老年群体,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优做实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提高村(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为孤寡老人安装“一键呼叫”服务终端,全面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机制。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实行愿改尽改,对独居、高龄老年人家庭给予补助。深化“海岛支老”、山区助老行动。到2027年,基本养老服务应享尽享,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成老年食堂不少于130家,送餐服务覆盖85%以上村(社区)。 2.推进老年友好乡镇、村社建设。按照“1515”总体布局,深化“服务惠老”“健康护老”“教育益老”“文体悦老”“环境适老”五大友好行动,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出台老年友好建设地方标准。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多种形式“敬老月”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到2027年,全县建成老年友好乡镇(街道)12个,其中乡镇3个;老年友好村(社区)100个,其中样板村(社区)15个。 3.实施“机构跟着老人走”。开展养老机构提质三年行动,大力支持中心城区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出台《县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率先实现“一人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延伸。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到2027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000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达10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7人。 4.推进医养康养相融合。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积极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长护险护理等康养机构发展。鼓励利用现有资源新改扩建老年病医院。推进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到2024年,至少1家县级医院建有安宁疗护病区;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7年,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全覆盖,培育医养结合项目1个,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 5.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按年龄段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强化数字服务适老化改造,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质增效,完善长护险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长护险制度实效。2023年实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全人群全域全覆盖。整合提升老年人教育资源,到2027年,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修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确保每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2700户以上,2027年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0.5%以上。加快落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提升存量用地、存量用房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比例,确保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9000套(间)以上。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2.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持续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到2027年,累计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60台,未来社区累计建设14个,覆盖40%城镇社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创县级以上优质工程60个以上。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依托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迭代推广“农房浙建事”系统,加快形成整体智治、全生命周期的农房建设管理服务机制。到2024年,力争城乡危房实质性解危达到100%,全县城乡危房保持动态清零。 4.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进一步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我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防范和化解好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推行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实施新居民购房补助、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资格人员购房补助、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购房补助、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助、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等措施。积极配合省、市加快房地产“风险智防”数字化建设,完善市场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机制。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进一步健全救助帮扶体制机 制,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快完善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救助帮扶体系,擦亮“真爱到家”救助帮扶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推广“综合帮扶在线”平台,全面完善就业、创业、教育、微心愿和慈善等帮扶服务场景信息。落实低收入家庭84项帮扶措施,推进共同富裕。推进县乡村三级“助联体”规范化建设,实施“百千万”行动计划、“3131”资源整合计划和“1619”接续奋斗计划,促进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有效链接。到2027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助联体”全覆盖,低收入家庭困难需求排摸完成率达到100%,落实10个精品产业帮扶项目,帮助100名低收入家庭职高(技工院校)学生实现接续奋斗计划,帮助1000名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 2.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将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照料服务。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实施专项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加强在档困难职工帮扶。到202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5000元,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残疾人之家”覆盖率达到93%以上。 3.完善救助帮扶长效机制。优化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数据,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健全救助对象探访关爱机制,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探索健全救助对象诚信评价机制,推进救助帮扶全流程管理。到2027年,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覆盖率达到6%,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 4.深化“医保纾困”3.0行动。完善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兜底保障机制,建好管好用好“慈善医疗救助共富基金”,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聚焦“一困一老一小一病一残”,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创新开展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综合保障试点,推进医疗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到2027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稳定在90%左右。 5.构建多元参与救助帮扶格局。大力发展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激发“五社”联动活力,营造村(社区)“邻里节”氛围。深入实施慈善倍增五大行动,建立低收入群体慈善帮扶机制,开发全龄友好慈善项目,扩大“老年食堂餐补”“聚爱圆梦”等惠及面,持续推进“善居工程”。到2027年,慈善组织数量达到13家以上,慈善信托备案资金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红十字会公益项目实施3个以上,完成“善居工程”150户以上 平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 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