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3年平阳县民生实事项目“幼有善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平阳县民生实事项目“幼有善育”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国家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标志性成果,推进“温馨善育”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高效践行省、市、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实现公共服务均衡可及。根据《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关于印发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温馨善育”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温卫发〔2023〕24号)和2023年省卫健委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优化卫生保健机构、托育机构和育儿家庭间互联互通的 幼有善育养育照护环境。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普惠托育 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持续打响“温馨善育”品牌知名度, 创新践行“医育结合”科学照护,加速推动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昆阳镇卫生院“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规范建设。系统谋划智能母婴健康服务,优化便民服务数字场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具体目标如下: 1.全县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家; 2.新增托位100个,其中普惠托位60个; 3.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3个以上,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 以上; 4.建设1家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打造“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积极探索“医育结合”服务创新模式,构建托育服务网络; 5.充分发挥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职能,开展托育服务人员培训。保育人员持证率达到93%以上,实训率达到100%;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6.推进普惠型社区婴幼儿驿站建设,打造15分钟照护服务圈,推动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进驿站进社区,宣传婴幼儿照护理念; 7.积极构建省市数字平台科学养育支持,全面推广养育照护便民服务场景集成应用,托育机构“安心托”应用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国家发改委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快托育服务资源布局,鼓励幼儿园延伸0-3 岁婴幼儿入托,全力增加托位供给,发展普惠托育。 (二)加速深化医育结合服务载体。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区域医育结合服务技术核心。提质基层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儿童医疗、预防保健和养育照护服务资源及流程,建成1家“医、防、护”一体化服务的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加快推进建设1家能够提供从业人员实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功能的综合托育服务实训基地。推动优质医疗保健资源帮扶结对精准下沉,深度链通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医育联盟”,开展示范指导、专业帮扶、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 (三)全面培育养育照护综合人才队伍。深化托育机构从业 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师、 育婴员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依托 县妇幼保健院和卫生院的卫生管理和业务指导功能,建立由儿童保健、儿科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队伍。加强指导队伍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培训,有效承担辖区托育机构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提升托育机构养育理念宣传。联合工会与已备案托育 机构开展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婴幼儿适宜的家庭亲 子活动,宣传婴幼儿照护理念。组织备案托育机构联系现代社区、 未来社区结合实际场地开展丰富的养育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备案 托育机构与社区驿站联合增加活动次数增加受益人群,社区结合 线上线下活动方式开展内容更加新颖的活动。加大各卫生院儿保 区域对备案机构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托育备案机构情况。 (五)优化提升家庭养育照护支持。积极推进公益性、普惠 型社区婴幼儿驿站、托育服务点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育儿交流、 亲子互动场所以及临时托管服务。开展“育供体”试点活动,充 分利用社区/村居公共活动室、婴幼儿驿站、托育机构、幼儿园 等场地,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引导家长掌握安全看护、营养 喂养、回应性照护的理念和实施技巧,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学习机 会,倡导养中学、玩中学、读中学积极养育。鼓励现代社区、未 来社区等新型社区结合场地、资源优势,提供更为丰富的家庭养 育支持活动,惠及更多人群受益。 (六)迭代完善“安心托”数字应用集成。优化“安心托” 平台育儿宣教端口,为婴幼儿家庭智能化推送科学育儿知识,增设婴幼儿家庭生长发育、膳食营养、神经心理行为等在线记录和自测功能。上线托育专业人员“在线学习”模块,支持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共享优质公益课程,“线上理论学习+线下实操技能”相结合,实现托育继教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在线申领培训证等功能。建立婴幼儿资源及健康数据多跨应用,为托育、儿童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供科学数据决策。 三、实施步骤 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开展备案机构进社区联动活动,提升家庭育儿能力。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部署阶段(1月至3月)。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辖区相关机构及服务能力的基本情况、建设基础和发展空间,基本确定年度预建设单位,尽量考虑在托育服务未覆盖的乡镇安排点位,并制订我县建设计划(应明确建设数量、建设内容、时序安排、财政经费等)。 (二)分类推进阶段(4月至9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的要求,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化建设。 按照国家《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立足实际运营需求提升功能适用性,以社区统筹办、企事业单位办、社会力量办、托幼一体化等多种建设模式,打造一批规范化运营、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进度原则上到6月底建设完成率达 50%以上;力争9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评价巩固阶段(10月至12月)。建设单位对照建设和评估标准进行梳理,做好过程性资料和相关票据收集,10月上旬完成县级民生实事项目评估工作,10月中下旬全面迎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预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打造优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参与示范性建设。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经费 根据县民生实事项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县财政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137号)有关补助标准和我县现行财政体制,落实建设经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婴幼儿照护民生实事工作重要意义,将项目实施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考核。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县项目实施、人员培训、示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县政府主导、卫生健康局牵头、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生实事推进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结合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参与部门职责,有序推进项目工作。 (三)确保项目质量。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对托育照护机构实施规范管理,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跟踪和定期人员考核,重点做好托育照护机构规范管理和服务内涵培育。注重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设,对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要督促各地按照项目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严把项目质量。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参照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执行。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利用“浙有善育”、“温馨善育”智慧托育平台,加强进度监测、定期督导评估,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做好数据质控,将结合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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