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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4〕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针织花边产业整合提升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针织花边产业整合提升方案(2024—2026年) 针织花边产业是我县富民产业,根据国家纺织协会统计,全国纱线市场约为3000亿元,我县锦纶纱年产能约为30亿元,约占全国1%市场份额,获得了“中国针织花式纱线生产基地”国字号金名片。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针织花边产业集聚升级,不断提升竞争优势,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集群化、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发展为目标,以整合提升为方向,不断强链延链补链,打造针织花边产业整合提升示范基地。通过3年努力,全县针织花边产业在规模效益、企业培育、智造水平、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新提升,力争针织花边产业规上总产值突破30亿元(2024年达到5亿元,2025年达到15亿元,2026年达到30亿元)。 (一)发展质效明显加快。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加快改造提升。力争通过3年努力,针织花边产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50%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4%以上,增加值率接近全县规上工业平均水平。 (二)企业培育明显加快。实施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和上规升级计划,力争通过3年努力,新增培育针织花边产业规上企业25家,其中亿元企业5家、5亿元企业1家。 (三)智能制造明显加快。引导企业实施以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为目标的技术改造。力争通过3年努力,实施20项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针织花边产业规上企业上云全覆盖。 (四)绿色发展明显加快。加快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通过3年努力,针织花边产业规上企业星级绿色工厂覆盖率达到15%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家;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取得新突破。 (五)科技创新明显加快。推进针织花边产业孵化园区和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孵化一批产业上下游优质科技型企业。力争通过3年努力,培育省级科技型企业10家,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实现集群发展,提升产业能级。以江湾老旧工业区改造和麻步物流园建设为契机,规划建设针织花边产业孵化园,招引在外企业回归;同时加大针织花边上下游企业招引力度,培育3—5家布料、纺织类成品生产企业或原料供应平台企业,优化针织花边产业结构,补强产业链,综合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加快产业数字转型。一是着力推进“互联网+生产”。以“互联网+生产”来推进企业智能化工厂建设,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针织花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二是积极打造“互联网+设计”。加强与武汉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科研力量合作,以“互联网+设计”来打造企业网络化创意、创新设计平台。三是深入实施“互联网+营销”。以“互联网+营销”来实现“电商换市”,鼓励企业加快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建或依托国内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产品营销和贸易。 (三)加快产业创新赋能。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企业发展水平。成立针织花边机械设备研发试验室,与相关机械企业联合对现有的针织花边生产设备进行改良和研发,研制出性能更加优越、产量更高的设备,帮助针织花边产业实现质的飞跃。成立针织花边产业研发和服务中心,梳理行业市场信息,负责新市场开发和新产品研发,增加专利申报数量,增强行业话语权。 (四)加快产业绿色改造。加快构建以“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的绿色制造体系,全力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等绿色示范创建,持续推进针织花边产业绿色工厂“全覆盖”。引导企业完善工艺流程,提高装备水平,加大绿色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倒逼机制作用,以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为重点,促使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合提升工作机制,制订整合提升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整合提升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整合提升创造条件。 (二)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激励政策,支持针织花边产业整合提升发展。实行资源配置优先,对针织花边企业在项目立项、技改补助、租金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享受奖补对象“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需C类及以上。 1.对针织花边生产企业实施经营奖励,年产值2000万—1亿元,按其年销售收入的0.9%给予奖励;年产值1—5亿元,按其年销售收入的0.95%给予奖励;年产值5亿元以上,按其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 2.鼓励针织花边生产企业、针织花边机械设备企业进行设备升级,规上企业机器换人技改项目备案后两年内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按企业销售收入规模2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以上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10%、15%、2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3.由麻步镇政府负责出资建设孵化器,切实解决针织花边企业入驻的产业空间瓶颈。孵化器采用“先租后让”模式,入驻企业前三年采用租赁形式入驻孵化器,企业三年内上规或完成合同约定指标后,可办理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受让目标厂房,转让价格可按照当年的市场评估价确定。履约达产后麻步镇政府对入驻企业前三年的租金予以全额奖励,分三个年度兑现。增资扩产项目准入标准按浙江省标准地控制性指标(针织或钩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行业)执行,现实情况评分实缴税收纳税额和亩均税收不及基础档的按基础档赋分。 4.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要素市场化交易,落实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要素分配与区域“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初评结果D类的针织花边企业给予一年培育期,暂不列入亩均效益评价D类;对于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支持企业实施增资扩产项目。 (三)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制订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行业诚信机制。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分析研究,做好宣传引导,防范市场风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本方案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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