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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相关生产、消防事故教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坚决确保“端午”节期间全县供销系统安全形势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在“端午”节前对供销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以基层单位安全履责,县社督查的形式,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确保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时间和督查重点内容 督查时间:6月5日至6月7日。 督查重点内容:全县供销系统内的社有资产,重点对宾馆、商品市场、老旧房屋进行督查。 督查各基层单位是否做好以下内容: 1.消防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2.用电用火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严禁在经营场所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明火。 3.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市场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4.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5.房屋外立面:是否存在墙体脱落隐患;危旧房有无警示标识。 6.上期督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小组,各组要按照督查工作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内容深入开展督查。(分组名单见附件) 2.加强隐患整治。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组要及时反馈给基层单位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3.加强督导考核。安全生产督查后,各基层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综合业绩考核安全生产评分的参考依据。 6月7日下午下班前,各组要将督查结果报送至县社财务科(资产管理科)备案。 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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