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新湖学校: 你单位《关于平阳县新湖学校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平阳县新湖学校〔2024〕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171号文,我局于2024年7月19日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防办、县交警大队、平阳水务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海西镇人民政府、鳌江镇人民政府对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海西镇西湾围涂区块A-A2-24-01地块,新湖西湾横山大道南侧、新洲路东侧。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4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17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其中1#、2#宿舍楼建筑面积均为3850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二)项目地块开口及内部道路转角处保障视距通透;(三)内部车行通道与慢行通道衔接处增设完善隔离设施,保障校园内部人车人流;(四)适当增设临时访客车位以满足实际要求,并复核消防车道是否可通行;(五)下凹绿地、水池等部分建设要远离宿舍楼,减少蚊虫影响;(六)明确围墙、太阳能光伏系统、人防易地建设情况,并补充人防应建建筑面积。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本工程室外生活、消防给水分设给水管网,室内采用市政供水→屋面高位水箱→用水点位供水;(二)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三)给排水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明确雨水、排水管线位置,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四)门厅、公共走道照明属于二级负荷,其余为三级负荷;(五)有关暖通、弱电、照明、防雷、智能化等设计内容请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完善。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教育、供电公司、水务公司、交警大队、人防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38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63.3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4-330326-04-01-446248 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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