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4〕9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各项制度已经订立完成,现印发交由各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工程检查制度.docx
附件2:灌溉管理制度.docx
附件3:维修养护制度.docx
附件4:财务工作制度.docx
附件5:放水员管理制度.docx
附件6:机埠操作规程.docx
附件7:水闸操作规程.docx
平阳县水利局
2024年8月7日